拒絕繳交「ETC扣款未成功」的作業處理費-----成功!

拒絕繳交「ETC扣款未成功」的作業處理費-----成功!

        實在找不出什麼理由不用ETC—–除非不常上高速公路!

        也實在找不出什麼理由要因為ETC的系統疏失而在未能完成扣款時,要麻煩的去補繳費用,如果超過了二星期的期限之後,還要當冤大頭繳交「作業處理費」!這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所以我決定申訴討回公道,成功!

 

拒絕繳交「ETC扣款未成功」的作業處理費-----成功!

 

        前陣子上高速公路經過後龍收費站時,ETC的傳送接收沒反應,扣款未成功,也很快的就接到補繳的簡訊通知,於是我在經過西湖休息站時下車繳費,卻被告知必需要隔二天電腦登錄後才能繳交過路費,而且二週的期限內未補繳時還要再多繳一筆「作業處理費」。

        雖然我表達了「二星期內我又未必會上高速公路」、「專程來繳費浪費時間又浪費油錢」、「匯款還要多花30元的匯款費用和時間」等理由,希望能先預繳費用,等明天電腦登錄後再扣款,但都被拒絕。

        當車子繼續南下經過大甲收費站時扣款成功,更讓我確認剛才的狀況純粹是ETC系統的機械問題。

 

拒絕繳交「ETC扣款未成功」的作業處理費-----成功!

 

 

        果然!二星期後收到補繳過路費及作業處理費的通知,雖然我立刻去匯款,但心裡越想越不甘心,乾脆上網到交通部部長的電子信箱,留言表達如下: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若有未完成扣款之情形時,原因絕大多數都是因為收費系統太爛,訊號接收不良所致,明明E通機沒有故障,卡片中也還有錢,卻發生路程中有一個收費站扣款未完成,明顯是系統的缺失,卻要求消費者繳交不合理的作業處理費,實在是非常不合理。

  遠通電收雖然會即時以簡訊通知繳費,卻必須在48小時之後才能到門市繳費,也就是用路人必須專程再上一次高速公路,耗費油錢、過路費及時間成本去繳交因系統缺失所造成的費用,實在是非常的不合理。

  其實,不會有人自己故意讓扣款未完成,造成自己無謂的麻煩,敬請貴主管單位妥善處理,要求遠通電收改善,以免造成民怨。」

 

拒絕繳交「ETC扣款未成功」的作業處理費-----成功!

 

        幾天後交通部回函告知已經轉交高速公路局辦理,再幾天後高速公路局也來函說明處理過程並責成遠通電收改善。又過了幾天,遠通電收要求提供聯絡電話號碼,再由專案人員來電了解事件過程,終於允諾取消了這筆作業處理費。

        還說有事直接向公司反應就好,其實不必把事情搞得這麼大——-天曉得,如果不是透過交通部長的信箱,大財團會用什麼態度去處理!

 

拒絕繳交「ETC扣款未成功」的作業處理費-----成功!

 

        這次事件的處理過程有幾個心得:

1.即使超過二星期的繳費期限,只要向遠通電收表達抗議,40元的作業處理費一定會取消【遠通的人說的】,我想是因為遠通電收自知理虧!

2.未扣款成功時可以直接至休息站的門市要求預繳費用,如果門市因為電腦尚未登錄而拒絕收費時,只要堅持要求門市人員向總公司請示,都會接受預繳,那麼30元的匯款費又可以省下來了!【說不定現在已經都可以預繳費用了】

3.交通部長的信箱還挺好用的,有麼跟交通部有關的事項只要有反應就會獲得回應,由上而下,不怕基層單位踢皮球或吃案,事後還會接到交通部來函詢問後續處理是否滿意,可以好好利用。

4.我被列入黑名單了,因為後來又出了一次包,門市人員打開我的個人資料後,態度突然變得很好,還說電腦上有註記說我的案子要特別處理,可見如果門市的人員處理流程其實也還沒有標準化,萬一還是要收作業處理費或不接受預繳費用,還是要自己麻煩一點的去交通部長信箱申訴,多一點人給他申訴,遠通電收就不會再亂來了!

 

拒絕繳交「ETC扣款未成功」的作業處理費-----成功!

 

        我的ETC的機器是當初開辦時辦遠東銀行信用卡送的,結果遠東銀行規定一次只能轉帳3000元,所以都不能享受到「買4000送200」的優惠,向遠東銀行反映了幾次都沒有下文,所以我就把遠東銀行的信用卡給剪了。

        不能站在消費者的角度思考的業者,我們就是要給他制裁!

 

拒絕繳交「ETC扣款未成功」的作業處理費-----成功!

 

        幾十塊錢其實是很小的事情,可是這是我們的權益,還是要爭取,不能任由大財團玩我們!

 

拒絕繳交「ETC扣款未成功」的作業處理費-----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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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抗紅單 2008 年 1 月 7 日 於 上午 9:17

    我們拜讀過您的文章

    覺得應該有很多人遭遇同樣困擾

    如果可以的話

    請將您的對抗經驗

    比照我們網站中http://885.uptaiwan.com/ex.htm “對抗成功實例” 的方式

    整理出來給我們發表

    讓更多的人來參考借鏡thank you.

  2. 樂樂 2008 年 1 月 7 日 於 下午 9:48

    對~沒錯

    這是我們的權益及奇摩子的問題

    可是應該還是會有很多人會覺得錢少

    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交錢了事了

                                  grase

     

  3. phabe 2008 年 1 月 7 日 於 下午 11:17

    若要按照程序來申訴,

    肯定沒用ㄉ!

    這年頭越級申訴還是比較有效ㄉ~

  4. ㄚ鵠 2008 年 1 月 8 日 於 上午 6:19

    佩服你做事認真,錢雖小,業者只求己利,非制裁不可,給你拍拍手,做的好。

  5. 寧靜海 2008 年 1 月 8 日 於 下午 7:26

    在現代的賣方市場下,消費者若不能團結起來自救,就只有等著被宰割的下場.

  6. lohasrose 2008 年 1 月 8 日 於 下午 8:54

    說的好!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該據理力爭時,就要勇敢的說出來!

  7. 藍山 2008 年 1 月 9 日 於 上午 2:05

    只留下遠通電收給我的公文,放在部落格裡了,

    其他的資料再找找看

    再整理

  8. 藍山 2008 年 1 月 9 日 於 上午 2:07

    對!

    「起毛雞」不爽才是重點!

  9. 藍山 2008 年 1 月 9 日 於 上午 2:09

    直接向遠通電收申訴的話

    主管機關是不可能知道民怨的

    也沒辦法累積改善的壓力

  10. 藍山 2008 年 1 月 9 日 於 上午 2:12

    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是繳完錢心裡罵一罵就算了

    結果   ETC越爛,收到的作業處理費越多

    怎麼可以!

  11. 小毛 2008 年 1 月 11 日 於 上午 8:41

    我個人的使用量大約是每兩個月就要用掉100張的回數票, 可是為什麼我還不想裝ETC

    1.我無法接受e通機要錢, 我可以接受要收押金, 等我使用到達一定次數以後押金要退還給我.

    2.e通機竟然沒有辦法使用車內電源, 一定要使用電池, 這是哪個白痴設計的東西, 使用e通機了以後, 我還要隨時注意e通機有沒有電, 那不是沒事找事做嗎?

    3.為什麼一定要用儲值的方式, 為什麼不能設定信用卡約定扣繳的方式, 比如說我設定每次扣繳一千元, 只要金額不夠就自動扣繳一千元, 我根本不需要注意我的餘額夠不夠, 現行的方式和使用回數票實在沒有方便多少

    4.樓主所提到的就更扯了, 企業竟然可以因為自己的機器瑕疵而要求消費者需付作業費

  12. 藍山 2008 年 1 月 12 日 於 上午 3:38

    我還是要建議你裝ETC

    1.E通機要錢,但是使用100次後就會退回費用,其實就等於是押金,像我兩台車都已經達到退費的標準,當初機器是辦信用卡送的,還是有錢可退,等於小賺一筆

    2.使用電池困擾不大,一顆9V電池至少可以使用半年至一年,沒電時會扣不到錢,補繳比較麻煩。E通機沒電雖然會顯示,不過不會有聲音警示,確實設計得很笨!

    3.儲值的確麻煩,不過一次儲值4000元可以抵200元,就好像買100張的回數票一樣有折扣,不無小補,這可是大家爭取後才有的權益,只剩遠東銀行的E通卡限定儲值上限3000元,故意不讓卡有享受95折的權益,所以我才會把信用卡給剪了。也許台新銀行的E通卡可以自動扣繳儲值。

     

            既然你的用量很大,還是建議安裝E通機,過收費站不必停車真的很方便,也不必擔心沒零錢或回數票,即使儲值卡裡面沒錢了或沒電,甚至是沒帶E通機都可以給他過去,補繳就好了,不怕被罰錢

  13. 藍山 2008 年 1 月 12 日 於 上午 3:40

    小蝦米也可以理直氣壯

    給他頂回去

    管它是什麼大鯨魚

  14. 藍山 2008 年 1 月 12 日 於 上午 3:43

    大財團雖然難免自私自利

    但是也還是有政府在

    消費意識抬頭的時代

    大財團又怎麼樣!

  15. 啄木鳥 2008 年 1 月 14 日 於 上午 5:32

    感謝提供你的親身經歷讓我們下次不要當冤大頭~

  16. 偶然閒慕遂初衣 2008 年 1 月 21 日 於 下午 4:05

    對呀,

    好生氣喔

    明明是他們的錯,

    還賴給我們。

    麻煩給我引用喔,

    感恩~

  17. 藍山 2008 年 1 月 22 日 於 上午 2:24

    歡迎引用

    讓更多的人知道–維護權益靠自己

  18. sdsds 2008 年 2 月 4 日 於 下午 8:37

    版主 我想引用你的文章 可以嗎^^
    你真是個勇者

  19. lure man 2008 年 2 月 18 日 於 下午 2:18

    你好神 謝謝 已引用 請大家告訴大家 部長(民意)信箱 大家一起來才有效 不然會當成是突發性的 內容: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若有未完成扣款之情形時,原因絕大多數都是因為收費系統太爛,訊號接收不良所致,明明E通機沒有故障,卡片中也還有錢,卻發生路程中有一個收費站扣款未完成(20080217從台北松江到頭份來回都走北一高卻在造橋收費站不知是北上或南下扣款未完成),明顯是系統的缺失,卻要消費者換電池等或要求等帳單到後繳交40元的高速票費(我都是100張3800元 38元才對)不知是否還要付不合理的作業處理費還特別為了遠通的缺失跑去繳款,實在是非常不合理。遠通收費系統不良還要小民多付一分錢或一分勞力 實在是勞民勞財
    其實,不會有人自己故意讓扣款未完成,造成自己無謂的麻煩,敬請貴主管單位妥善處理,要求遠通電收改善電子系統並請監督系統的正常及不良率報告等,以免造成民怨。 合約簽完了 請也監督一下 感恩

  20. 藍山 2008 年 2 月 18 日 於 下午 2:25

    歡迎引用,越多人知道,越多人抗議,力量就會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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